橋隧設施品質提升工程(三期)施工競爭性比選結果公示
(公示期: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7日)
備注:比選申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中選結果公示有異議的,應當先向發包人提出異議,由發包人答復;對答復不滿意的,才能向投訴受理部門和有關行政部門投訴。投訴應當按照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》和《重慶市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實施細則》(渝發改標[2014]1168號)執行。